彰武县平安镇四台子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标编号:2017.FXJY.G.009-2
一. 招标条件
彰武县平安镇四台子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已由阜新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彰武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彰武县平安镇四台子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
2.建设地点:彰武县平安镇四台子村;
3.项目规模:(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新建农用井53眼;维修水泥混凝土田间道5条,总长2981m;维修砂石田间道7条,总长4320m;新建过水路面1座,涵管1座。
4.招标内容: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5.招标单位:彰武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治行业标准及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9.工期要求:2017年3月9日―2018年3月9日, 工期:365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具备能够承担土地整治项目施工任务的公路工程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投标。兼投不兼中。
2.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企业“三类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 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10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