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山森林公园军山片区建设绿化工程招标
五山森林公园军山片区建设绿化工程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70206_1056507441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的 五山森林公园军山片区建设工程A、B标段 已经由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城建资金,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南通市军山南麓
2、工程规模: 本次实施面积约为36公顷,其中A标段约17公顷,B标段约19公顷。
3、施工工期: 2017年03月至2017年05月,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 合格
三、本次招标分为A、B两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工程的所有投标,两个标段不得兼中。招标内容如下 :
A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场地破碎清杂、河道开挖回填、地形营造、绿化种植、园路、景观设施、水电等工程。工程造价约为3400万元。
B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场地破碎清杂、河道开挖回填、地形营造、绿化种植、园路、景观设施、水电等工程。工程造价约为3800万元。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部核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或②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③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任意一条即可)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企业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上的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2500万元及以上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中标通知书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9、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1500万元及以上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中标通知书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备注: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是同一个工程。
10、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 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是招标发布之后,否则无效;
11、 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规定,企业无不良记录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人可能会在接收资格预审材料后一周内通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约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约谈,请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做好以下几方面准备:项目管理各领域知识、经验和技能;本项目管理措施和办法;本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难点、重点;对本项目设计要求的熟悉程度,施工技术要点和难点分析及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等。最终将约谈情况以及所报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情况等递交资审委员会评审,并作为资格预审的一部分。如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约谈,无论何种原因均视为投标申请人放弃本项目资格预审,招标人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
七、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报名时间为 2017 年01月25日至2017年02月05日24时止。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