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联通营销费用管理系统三期采购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深圳联通营销费用管理系统三期采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 SZ-Z-17-XXH-002理机构编号:G044-LTSZ-ZB-160036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深圳
2.2 招标范围: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为深圳联通提供营销费用管理系统三期框架开发服务。
2.3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52万(含税),最终规模以招标人下发的最终服务任务书或者签订的订单为结算依据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定起24个月内。
2.5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请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可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3.2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2014年1月1日(按合同签订时间)至今的同类项目佣金管理系统和渠道管理系统开发维护经验(同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佣金计算系统或渠道管理系统或电信业务支撑系统或电信行业经分营帐系统),近三年同类合同3个(含),合同总金额200万元以上,其中至少包含一个案例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若无合同金额须提供该合同的结算收款凭证等,如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具体结算单据或凭证等,否则无效,未提供金额页面复印件或复印页面不清晰的不计入总金额)。
3.3 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
3.4项目团队人员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稳定且具备较高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的专业人员,需派项目经理1人、开发人员4人、测试人员1人,其中,常驻深圳人员不少于2人,人员要求如下:
a)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3年研发、2年以上IT系统项目管理经验,并管理过相关类似项目;
b)开发人员:要求具有3年以上IT系统开发经验;
c)测试人员:要求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投标人需按照格式及内容提供项目团队人员承诺函。
3.5诚信要求:投标单位需按照格式及内容提供廉洁诚信承诺。
3.6誉要求:投标单位需按照格式及内容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3.7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 2月6日至2017年2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整,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