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3×350MW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辅机设备普通工器具采购招标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3×350MW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辅机设备普通工器具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3×350MW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辅机设备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2.1工程概况: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3×350MW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铝工业园区内,厂址东侧为包头天蒙石油有限公司油库及加通污水处理厂;厂址南侧为纬四路、京包铁路及南绕城公路;厂址西侧为包铝热电厂一期工程厂区;厂址北侧为一期煤场、包头市鹿峰陶瓷有限公司、包头铝厂铁路专用线。本项目在原一期2×330MW机组向东扩建,建设3×350MW超临界燃煤间冷供热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2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园区华云电厂项目部。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3.1标段名称及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下表)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NMHY-RDC-SB-2016-195
普通工器具
见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能力或为产品代理商、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使用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
3.1.4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3.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6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使用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1.7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1.10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3.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2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将进行资格复审,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标段名称
要求内容
具体要求
普通工器具
注册资本金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
认证证书
1、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为产品生产厂商或为代理商、经销商。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4. 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 月6 日至2017年 2月 10日下午16:00前,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