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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供电局松山湖分局办公场所大修、公共场所日常维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批准,项目业主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项目资金为广东电网有限责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批准,项目业主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项目资金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东莞市。
2.2项目概述:本项目计划对东莞供电局松山湖分局办公场所大修、公共场所日常维修。一、松山湖分局办公场所位于松山湖玉华小区内,建筑面积约1157平方米,办公场所大修的主要原因是天花、墙身或地面等残旧或破损严重,需对办公场所的天花、墙身、线路、门窗等进行修缮;二、松山湖分局公共场所位于松山湖玉华小区内,建筑面积约2430平方米,公共场所日常维修的主要原因是停车场、地下排水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厨房等残旧或破损,需对需对停车场、地下排水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系统、花基、厨房等进行修缮。(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对东莞供电局松山湖分局办公场所、公共场所进行大修和日常维修。(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的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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