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成就展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005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成就展项目施工监理。
2.建设规模:展览总面积7000平方米,其中展陈面积6640平方米,公共面积360平方米。
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48号。
4.项目投资额:33300000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6.监理服务期:2017年03月15日—2017年07月10日,共118日历天。
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同时满足的投标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02月06日至2017年0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