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中沥公司环保综合治理技改项目污水处理技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工程项目名称: 中沥公司环保综合治理技改项目污水处理技改
竣工期: 2017年12月31日达到投用条件
项目概况: 公司污水处理技改项目,要求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进行商业融资,要求改造后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50 m3/h,污水处理调节能力达到6000吨。工艺部分达到所有处理单元主要污染物或特征污染物和工艺指标须实现在线监测,各处理单元主要操作实现室内控制,污水在进入隔油池前pH值实现自动调节。排水指标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1直接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七路817号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招标范围: 采用BOO模式对招标人的现有装置进行改造,要求改造后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50 m3/h,污水处理调节能力达到6000吨。工艺部分达到所有处理单元主要污染物或特征污染物和工艺指标须实现在线监测,各处理单元主要操作实现室内控制,污水在进入隔油池前pH值实现自动调节。排水指标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要求。
资金来源: 商业融资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生产能力[工程功能、相邻工程简况与衔接、相关服务简况与工作界面]:不适用
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a.具备环境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油医药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b.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若属于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资本金不应少于5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体要求如下:
(1)资产总额:资产须在6000万元及以上(2015年)或提供银行授信额度6000万元及以上;联合体牵头方的资产须在6000万元及以上(2015年)或提供银行授信额度6000万元及以上。
(2)负债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2015年);联合体牵头方的负债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2015年)。
(3)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2015年);联合体牵头方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2015年)。
(4)净现金流量:大于600万元(2015年);联合体牵头方的净现金流量大于600万元(2015年)。
(5)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2015年);联合体牵头方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2015年)。
(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2015年);联合体牵头方的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2015年)。
(7)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2015年);联合体牵头方的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2015年)。
(8)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联合体牵头方的流动比率不小于1。
4.业绩要求:投标方应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项已完成的相同规模或以上等级的石化行业污水处理系统改造/新建业绩(所附业绩的工艺必须同本次投标的所选择的工艺基本一致,业绩须验收合格,招标方不接受处于试验期的产品);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需按照联合体协议的责任分工,分别提供对应分工的业绩。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两个以上(含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有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个成员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协议连同投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招标文件领购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招标文件领购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7年02月07日到2017年0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