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3213241611010101
泗洪县公-安局 的 泗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驾管业务用房工程 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财政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 : 泗洪县境内
1.2项目规模: 车驾管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 12300 平方米,总投资约 2300 万元。
1.3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车驾管业务用房 ;
2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附后)
4 、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业务用房:基础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10%,二层板面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20%,顶层框架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35%,主体竣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70%,竣工验收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 90%,余款为质保期满时付至审计价的 97%,质保期满 5年后视保修情况结清余款。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5.3其他条件:
5.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安装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5.3.10本工程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本工程采用 网上 方式报名,
( 1)网上报名。申请人于 2017年 2月 7 日至 2017年 2月 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