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职工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委托招标四次公告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职工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委托招标公告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境内。北距银川市约67公里,东北距青铜峡市区约17公里。
1.2 招标范围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职工食堂位于四期临建办公区内,设施设备齐全,计划从2017年三月开始,前四个月就餐人数150人;后八个月就餐人数180人,运营管理时间为1年。食堂分早、中、晚及夜餐,还包括一定数量的客餐,负责华能四期职工、外来协作建设单位的就餐需求。食堂计划前四个月需要工作人员17人;后八个月需要工作人员20人,根据国家法定工作时间结合实际情况分配工作时间,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不定期加班。
1.3服务期限
(请各潜在投标人必须检查确认自身的资格满足要求后参与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2.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及以上,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2.2 投标人应具有酒店或餐饮行业管理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包含餐饮服务相关内容)、 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2.3投标人应具有1个及以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管理、且同一单位已连续服务满一年及以上的合同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委托方证明、服务验收证书等)。
2.4 投标人应具有丰富的食堂经营管理经验,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在以往餐饮经营管理中无任何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所提供的与餐饮服务委托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包括厨师等级证及人员健康证等。
2.5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2月6日9:00起至2017年2月1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