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炼油部密闭采样器改造 所需密闭采样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70221-4823-89-B1
2.项目内容:炼油部密闭采样器改造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密闭采样器\DN15 304+316 SH3406 78.0 台
2 密闭采样器\DN20 304+316 SH/T3406 44.0 台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5月30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炼化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6.2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6.3 年度(2015年)营业总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6.4 近三年(2013年-2015年)三年利润率不能全部低于0(依据第三方审计报告)。
6.5 取得ISO9000 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6.6 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投标方需具有在近3年(2013年-2015年)在国内外炼油企业至少100套成功应用于炼油装置有毒有害、常/低温的气(液)态工作介质的密闭采样器成功应用业绩,起码提供20套上述介质工况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或最终用户使用证明。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2月06日16时至2017年02月15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