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综合说明
6.1 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6.2 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2015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3 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 谈判应答截止日近三年内应承担过至少1个同类项目;
6.5 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经年检合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级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6.6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级及以上证书(安全生产考核C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6.7 应答供应商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以下条款起算时间同)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8 应答供应商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6.9 应答供应商近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6.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应答文件。
7、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电力部门的标准和现行规程规范的要求;
8、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9、 含税预估金额:30000元;
10、 谈判有效期:自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九十天。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购买时间及地点
1. 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02月07日起至2017年02月09日电话报名,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