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委托,对广州分公司信息中心更新计划无线对讲终端设备 16-化机更-信息中心-001所需无线对讲终端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70116-3303-874-B1
2.项目内容:广州分公司信息中心更新计划无线对讲终端设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无线防爆对讲机 667.0
2 车载台 21.0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4月15日,广州石化物供中心仓储室1023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注册资金2500万元(不含)以下 的否决
6.2 连续三年每年利润率低于50万的否决(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
6.3 按技术要求应标 ,不能响应满足技术要求的否决。
6.4 近三年投标人在大型企事业至少有2个同类项目成功案例且使用的品牌跟本次投标一致(以附合同复印件为准)。
6.5 本次投标所用防爆手持终端与在用海能达系统(DS-6211)实际兼容使用的案例不少于3例,且兼容使用每案例中的手持终端数量80台以上(以附合同复印件为准)。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2月07日08时至2017年02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