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金溪县第一中学饭堂用品采购及安装项目(含通风排烟系统安装)招标
所属地区: 江西省
所属行业: 轻工纺织食品
发布时间: 2017-02-07 00:00:00.0
打印 收藏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招标方式: 货物招标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信息详情
一、招标项目:
序号
货物名称
数 量
采购预算价
技术参数
1
饭堂用品采购及安装项目
(含通风排烟系统安装)
1 批
400 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提供自行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 2 015年度 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自行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厨房设备生产、销售及安装能力的企业(开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三证合一)等资料 原件);
4. 投标人必须 提供 法人证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被授权人 身份证 (开标时提供原件); 法人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企业的管理人员(以提供本人在本企业缴纳六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材料为准 , 如是法人参与投标不需提供社保记录证明材料);
5. 具有燃气灶具、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6. 投标人 需提供 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开标时提供原件);
7. 投标人须通过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8. 投标人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开标时提供原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只接受生产制造商参加投标 。
特别提醒 :开标截止时必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资格审查,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提交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供货负责人(含代理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检查结果告知函,如未提供或提供的告知函有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本级站(网址: 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 )进行免费浏览或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保证金: 需按标书要求缴纳,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五、开标时间: 2017年2月28日 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