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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驾管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招标今日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泗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驾管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招标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编号:3213241611010101泗洪县公-

泗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驾管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招标

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3213241611010101 
泗洪县公-安局的泗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驾管业务用房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泗洪县境内
1.2项目规模:车驾管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12300平方米,总投资约2300万元。
1.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车驾管业务用房;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附后)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业务用房:基础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二层板面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0%,顶层框架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5%,主体竣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为质保期满时付至审计价的97%,质保期满5年后视保修情况结清余款。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安装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3.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3.7无行贿受贿行为: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等无行贿受贿认定依据,江苏省企业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为: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江苏省网曝光台公布的投标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记录作为招标投标认定依据。其它地区实行网上查询的,投标企业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查询网址,未实行网上查询的,由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
5.3.8投标时必须提供经泗洪县信用办登记许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信用报告》的办理详见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尽快办理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泗洪县信用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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