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环境保护局晋城市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物传输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研究项目招标
受晋城市环境保护局委托, 因第一次废标,现 对 晋城市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物(颗粒物、NOx、SO2)传输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研究项目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晋 城市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物 (颗粒物、NOx、SO2)传输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研究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JWGP2016-1003F-2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
2、项目包括:针对目前环境管理上新的需求,开展晋城市及周边 区域 大气污染物 (颗粒物、NOx、SO2)传输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研究。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研究范围:以晋城市中心北纬 35.50°N ,东经 112.83°E 作为研究区域中心点坐标,内层研究区域向东、西两个方向分别延伸 80km ,南、北两个方向分别延伸 50km,外层区域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分别延伸200km。
4、研究对象:晋城市及周边 区域 大气污染物 (颗粒物、NOx、SO2)传输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
四、预算金额: ? 145万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报单位应在为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有研究能力的高等院校 和企事业单位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提供一份近年来(201 4 年至今)城市空气污染物物来源解析项目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
5、具有污染物来源成因分析的技术咨询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资质及证明: ①营业执照(副本 )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投标方为省外单位可用复印件加盖公章替代) ②投标方出具2015年度 或 上年度 财务状况报告 ; ③投标方出具2015年度公司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任意一一险) 或 2016年最近一次公司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任意一一险) ; ④提供一份近年来(201 4 年至今)城市空气污染物来源解析项目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⑤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的全部条件。
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应提交的相应资料。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 7 年 2 月 7 日 至 201 7 年 2 月 13 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