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试运行项目,将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
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配套四川锅炉厂生产的CG-670/13.7-M型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单汽包自然循环、固态排渣煤粉炉。锅炉呈Π型布置,单炉膛,四角切圆燃烧,平衡通风。机组于2006年2月正式投运。锅炉配备2套中间储仓式制粉系统,配两台380/720单进单出钢球磨煤机。本项目拟更换两台磨煤机的内衬板。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申请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申请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申请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3 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投标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内135MW或以上机组锅炉钢球磨煤机衬板安装经验,安装使用的工程具有至少5台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