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 三轮电动环卫保洁车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00-201701-101-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三轮电动环卫保洁车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722,500
四、采购数量:450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详细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备注:投标人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情况,需要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进行声明,并自行承诺出具《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可以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2月07日 至 2017年0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