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丽苑二期(暂定名)配套动迁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机械电子电器,市政房地产建筑
发布时间: 2017-02-07 14:4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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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采招2016-1135
开标时间: 2017-03-01 00:00:00.0
招标方式: 工程招标,货物招标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其它
信息详情
九华丽苑二期(暂定名)配套动迁安置房项目
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九华丽苑二期(暂定名)配套动迁安置房项目电梯设备13套及伴随服务。
招标范围:
上述采购电梯的全套设备、材料及其相应的包装、随供件、技术资料(包括软件、图纸、技术手册等)和(或)其他设施的供货伴随服务,包括运输、仓储、成品保护、保险、安装、调试、检测、试验、开通运行验收配合、相关技术服务(如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技术协助和培训等)、投入使用前电梯保护措施、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及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供货期要求为50个工作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投标人应是供货货物的制造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是供货货物制造商的唯一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并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制造商授权经销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制造和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中的获准类型、级别等均能满足招标内容要求;
投标人近年须具备同等规模类似项目业绩;
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
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唯一授权委托书(如有)、项目业绩证明(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书面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获取招标文件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2017-2-8 至 2017-2-12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15:30时。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