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屏发改发【2016】29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屏发改比选备案【2017】14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屏山县国土资源局
2.2 建设地点: 屏山县新安镇石溪村三组望仙台
2.3 项目规模: 拟建拦石墙264m,其中A段拦石墙长64.9m、B段拦石墙长35.6m、C段拦石墙长48.5m和D段拦石墙长115m;新建停淤场全长173m,墙高4.6m,堤顶宽0.8m;新建排导槽154m,排导槽左右防护堤为E型防护堤,其中左侧防护堤长158m,右侧防护堤长154m;新建排水沟152m。
2.4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7年04月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应至少已完成 1个(0至3个) 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1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80%(0至100)。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2月13日15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