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福利中心 项目编号 GYY201611004
招标人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工程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东方大道南、永庆路西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GYY20161100401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设计 建筑工程 公开招标 230.00000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标段规模: 建筑面积(一期)约29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45米,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配套设施的方案、施工图设计;室外景观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人防(含平战转换方案)设计、医用污水处理、厨房设备及太阳能系统深化设计、外装(立面、门窗)深化、泛光照明、标识标牌、BIM设计等),包括其他所有必须的二次调整设计;前期各项评估及勘察(包含但又不限于节能评估、地勘、基坑维护设计等)。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注册建筑师一级]
3.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3年12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同一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具备);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近三年内(2013年12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同一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具备);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记入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不良信用记录且未被撤销的;
③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⑤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其他条件: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职工,需提供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