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高COD有机污水制水煤浆生产合成气、氢气示范项目第三批等非标设备招标
所属地区: 浙江
所属行业: 机械电子电器,化工
发布时间: 2017-02-07 09:4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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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NBGODOZB216008-13
开标时间:
招标方式: 货物招标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其它
信息详情
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高COD有机污水制水煤浆生产合成气、氢气示范项目第三批等非标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三次重发)
日期:2017年2月7日
1、 招标内容及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位号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
数量
主要受压元件材料
1
E1301
烧嘴冷却水冷凝器
φ600*5570
1台
Q245R
2
V1302
氮气贮罐
φ1100*20700
1台
Q345R
3
V1305A/B
锁斗冲洗水罐
φ2200*5690
2台
Q245R
4
S1301A/B
黑水过滤器
φ1000*4230
2台
Q345R
5
E1401
二级降温降压
冷凝器器
φ1500*6900
1台
Q245R
6
E2202
深度再生器
φ3000*6940
1台
Q345R
注:1.招标方供招标简图,除深度再生器需中标方进行详细设计,其余设备招标方提设备制造图。
2.有裙座的设备提供基础模板。
3.投标设备包括地脚螺栓。
4.设备材料最终以图纸为准。
最高限价8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 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2.2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3具有所需设备设计、制造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2.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2.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投标方资质与能力要求
(1)投标方为独立法人,具有满足本项目第三批非标设备设计、生产和供货能力,具有相关设备生产和供货业绩。
(2)投标方具有的资质证书:
1)最新版GB/T19001 /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II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 —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