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北京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委托,对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华电榆林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的气化炉高铬砖(2017年度)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北京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业主:华电榆林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本工程为华电榆林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的气化炉高铬砖(2017年度)采购招标。包括如下内容:序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内容标书售价(元)1CHDTDZ024/17-CL-0101气化炉高铬砖(2017年度)采购气化炉高铬砖,筒体1套、锥底3套、渣口3套。(详见后附技术规范)900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五、工程概况:
5.1工程名称: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煤制甲醇工程
5.2项目法人:华电榆林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5.3工程计划(形象)进度:在产。
5.4资金来源:项目法人注册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5.5厂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区。
六、本次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7.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7.2、具有相应产品的经营许可,提供厂家的质量体系认证;
7.3、提供近两年(2015-2016年)的财务报表;
7.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有不少于5个同等规模煤化工气化炉高铬砖供货及筑炉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7.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13日17:00时整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