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精河县精河工业园纺织服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绿化(1#、2#、4#)工程 已经由 精发改行政(2016)306号 备案。招标人为 精河县滨河乡都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精河县精河工业园纺织服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绿化(1#、2#、4#)工程一标段(1#道路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76.04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精河工业园区
2.工程规模: 1#道路长807.05米,红线宽24米(其中机动车道路宽14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JHX2017020609700101001 精河县精河工业园纺织服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绿化(1#、2#、4#)工程一标段(1#道路工程) 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12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02月08日 10时00分 到 2017年02月14日 20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