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华能拓日50MWp并网光伏发电工程集散式并网逆变器及配套汇流箱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并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交货期要求
1.1项目概况
本工程厂址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发电园区内,本工程设计总装机容量50MWp,电池组件选用285Wp单晶硅电池组件,采用40 MWp固定支架和10 MWp平单轴跟踪支架安装。
1.2招标范围
1.内容包括供货范围内集散式并网逆变器、配套汇流箱及其附属设备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
2.本次设备供货共1个标段:
(1)集散式逆变器:室内安装,1000KW,30台;
(2)直流智能汇流箱:户外安装,16进一出,4路MPPT,360台;
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逆变器生产制造商。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集散式并网逆变器必须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具有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达到国家规定指标产品的合格证书及其它质量证明文件;
4)集散式并网逆变器须具有低电压穿越(含零电压穿越)、高电压穿越测试报告。
5)具有2014年1月-2016年5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独立设计和制造过100MW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的集散式逆变器业绩,且正常运行半年以上、使用评价口碑良好,其中海拔在2800米及以上区域业绩累计不少于20MW;以合同及用户评价为准。
6)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7)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2月7日9:00起至2017年2月13日17:00止(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