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阳江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阳江海上风电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广核阳江海上风电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1.2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1.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招标范围:
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通过年审且在年审周期内。
3.2、勘察及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3.3、业绩: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完成累计总装机200MW及以上容量风力发电场预可研、可研或设计业绩,同时具有不少于两项海上风电场勘察设计合同业绩(不包含联合体业绩)。
3.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投标人须对以下条款内容做书面承诺(格式详见附件2投标承诺函):
(1)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3)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4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