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受慈溪市规划局及中共慈溪市委党史研究室的委托,就慈溪市城市展示馆、党史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CXFSCG2017032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城市展示馆、党史馆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三、招标人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标项 采购内容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一 慈溪市城市展示馆、党史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服务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同意,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二年。 采购预算价:120.38万元,第一阶段59.04万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国家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叁级(含暂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公司或三星级及以上宾馆及酒店管理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投标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四楼405室)获取纸质采购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22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