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聘请特保队员和保安队员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ZH05ZC97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聘请特保队员和保安队员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单价上限价:特保人员为人民币1000.00元/每人每天,保安队员350.00元/每人每天。
四、采购数量:2017年度聘请特保队员和保安队员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监管部门:珠海市香洲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方式:陈涛、罗湘滨;联系电话:2525301、2525396。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注册地非珠海,则还须按规定向珠海市公-安部门办理备案(同时提供证书和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若注册地非珠海,则还须提供珠海市公-安部门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28日9 时3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