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坛东大道—万宝路至高铁中心站段(K0+700-K6+120)路面工程施工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岚综实经发发改〔2014〕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融资,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岚城乡。
2.2 项目的规模:项目起点位于万宝路,终点高铁中心站段,桩号为K0+700-K6+120,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万北路、东大路、龙凤路、麒麟路,桩号为K0+700-K6+120,主线里程5.42公里。主线按一级公路兼城市I级主干道标准建设,主路采用双向8车道,设计行车速度80 km/h,路面宽31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辅路双向4车道,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面宽1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0510039.00元,其中甲供材料费:人民币2990765.00元(含税)。(甲供材料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仅作为甲供材料最高控价),具体招标控制价以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发布的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 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工期(个月)
1 桩号为K0+700-K6+120 5.42 路面面积约18.47万m2,沥青混凝土路面、给排水工程中雨水篦子井座、井盖、电气工程中各管线井座、井盖、交通工程、交通监控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和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另外,若投标人无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时,应选择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分包。投标人必须列入全国公路信息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的投标人本企业员工,并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备注:(1)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3.4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4日,每日上午 9:00 ~ 11:00 ,下午 15:0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