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井冈山电厂电梯维护保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
1.2项目单位:华能井冈山电厂
1.3工程名称:华能井冈山电厂电梯维护保养承包
1.4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肖家垄
1.5工程规模:工程规模:2×300亚临界+2×66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范围为:
华能井冈山电厂电梯维护保养承包。(详见本标段技术规范书)
2.2 计划工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设备维护质量:设备维护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保证机组正常的启动、运行和停运,实现机组长周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投标人在设备维护合同实施期间负责维护的机组设备必须达到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与创一流规定(2000年版)》中要求的设备达标标准,设备渗漏点数量达到“无渗漏标准”水平。并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目标。
2.3质量标准:本项目的设备维护工作应遵守国家、行业颁发(对进口设备和材料而言则为合同规定的)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工程设备维护、环保等方面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如果相应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标准和规定。所进行的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质量要求为优良等级并符合达标、优质条件。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的目标和措施。
2.4 安全目标:创建安全文明设备维护现场,无设备维护人员人为责任损害设备事故,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方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其中电梯安装、维修、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需具有不少于3项300MW或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电梯检修维护业绩,证明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并提供对方的联系方式;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