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秦安县公-安局的委托,拟对秦安县城区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增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已于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23日在甘肃政府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现采用单一来源形式采购。
一、采购文件编号:TGDC2017-004
二、采购内容: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1拼接屏显示系统大屏块12LCD模块化支架套12大屏专用线缆套122功能业务板(输出)块23操作台套204椅子把265拼接大屏单色LED屏平方2.36拼接大屏彩色LED屏平方3.27空调台2
(具体参数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三、该项目采购预算:32.8009万元。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秦安县公-安局2016年通过政府采购建设了秦安县城区视频监控平台。目前,项目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进入运行阶段,从整体效果来看,系统运行正常,达到了建设目标,实现了对重点区域的监控,有力保障了社会综合治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进一步发挥平台的指挥作战效果,能够实时显示重点区域的视频信息,需要在现有的平台上扩建显示矩阵(大屏)。为了保障现有的系统能够和显示矩阵实现对接,需要采用与视频监控平台相兼容或一致的品牌,以确保监控信号能够稳定显示,我局建议采用海康威视的大屏显示系统。同时,本次新建项目实际上是前期项目的扩展,为了保障系统的安全性,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工程的完整性,缩短建设周期,建议由视频监控平台的承建方甘肃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的方式完成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成.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原件;
3、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0日,从公告之日起到2017年2月18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