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涉税公告(通告)开展税收宣传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DLZY-2016-1235)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于2016年12月9日发布了第一次招标公告,截止到报名时间止,只有大连报业集团报名本项目。因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本项目第一次废标。
2017年1月3日本项目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截止到报名时间止,仍只有大连报业集团报名本项目。因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本项目第二次废标。
2017年2月7日,在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组织下,由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的论证小组,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项目论证。经论证小组专家对本项目的论证,一致认定招标文件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未发现歧视性、倾向性条款和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情况。
在两次招标过程中,均无潜在投标单位对本项目资格条件及招标文件等内容提出质疑。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写,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及其他不合理情况。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第四章第四十三条规定及《大连市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中第五条 “(四)经再次招标,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仍只有一家的。”的规定。本采购项目二次公告只有一家单位报名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大连市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现将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涉税公告(通告)开展税收宣传服务招标项目更改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大连报业集团提供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2月8日起至2017年2月14日16:00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