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经凤庆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的凤庆县鲁史镇棚户区改造环卫设施采购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组织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凤庆县鲁史镇棚户区改造环卫设施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LCSFQXCG2017(询)003
三、预算价为:290000.00元(最高限价)
四、采购内容:
垃圾箱24个;垃圾斗4个;指示牌15个;微型垃圾斗车2辆。(规格、技术参数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五、交货期和交货地点及要求: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工作
,项目实施地(采购方指定地点);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需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购买询价文件事宜
公告时间: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13日
报名购买时间: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