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2016年峒河街道林木山村及大田社区村寨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 HNCXZB— 2017-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首市2016年峒河街道林木山村及大田社区村寨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发[2017]15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到有关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首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首市2016年峒河街道林木山村及大田社区村寨道路改造工程
2.2规模:新建砼工作道,砌筑浆砌石堡坎等。本次招标金额为52.79万元。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保修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承包方式:单价承包,总价控制,包工包料。
2.9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采用单价承包合同,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入湘基本信息查询结果;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均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小于50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大于或等于50家时,则采取先直接摇号抽取9家投标人进行评审再随机抽取中标人候选人。具体抽取入围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3项抽取入围方式要求。
5.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2月27日17:00时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