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交警支队租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7年1月12日发布葫芦岛市交警支队租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采购招标公告,由于报名企业不足3家,经采购人申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现发布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
葫芦岛市交警支队租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采购
(编号:HJYZXZB2016031)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是有资质提供电信运营服务的运营商(必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标书公示期、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15日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