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引水工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 广西
所属行业: 能源
发布时间: 2017-02-06 15:1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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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JCG-2017-015G
开标时间: 2017-03-06 00:00:00.0
招标方式: 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其它
信息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引水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能源[2015]932号文《关于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林市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桂林市临桂区
建设规模: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引水工程)由取水泵站和引水管线组成。
合同估算价:650万元
要求工期:111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的施工、检验试验、维护验收、设备和材料采购、土地(含拆迁补偿)及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书。其中建筑工程:从厂区红线至泵站、泵站本身、泵站至潦塘河的取水建筑(构筑)工程。安装工程:(1)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约定的设备和材料(建筑和安装材料)的采购;(2)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约定的设备和材料安装;(3)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约定的设备和系统的调试;(4)施工临时工程等,包括①泵站(含施工围堰);②水力机械设备和材料;③电工设备和材料;④金属结构;⑤引水管线路(含穿越321国道的两根顶管施工);⑥厂区红线内指定地点至泵站的电缆和光缆的施工、安装和调试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0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图纸另附计)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