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连南供电局2017年中低压应急抢修项目(重新招标)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清远市
建设规模:对连南供电局2017年中低压应急抢修项目(重新招标)工程施工,计划投资100万元。
计划工期:30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2月 28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 12月 31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许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在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修改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从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3.3项目经理的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资格并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4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至2017 年 2 月 16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