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拟对下述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择优选择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竞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宾阳供电公司201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第三次招标)
项目批文:关于预下达宾阳供电公司2017年第一批自控、福利费用预算的通知(宾电财【2016】9号)
招标范围:宾阳供电公司2017年食堂食材配送,主要为生鲜、粮油、水果、日杂类等食堂日用食材,此次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项目地点:宾阳县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若因招标方未能按时完成下一年度合同的签订,则延期到下一年度新合同完成签订且生效为止,但延期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
序号 类别 要求 备注
1 大米食用油类 大米使用广西境内生产的新鲜优质大米,食用油使用检验过的指定品牌的非转基因食用油,且提供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按采购清单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至指定的食堂。
2 蔬菜类 蔬菜类:新鲜、无杂质、安全(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且质量中等以上;开餐日每日上午8点前按照采购清单分别送至指定食堂
3 鲜肉类(猪牛羊等)及水产类 新鲜、安全、无异味、无变质,有《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疫证》,开餐日每日上午8点前按照采购清单分别送至指定食堂
4 禽类(三鸟,蛋等) 新鲜、安全、无异味、无变质,有《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疫证》,开餐日每日上午8点前按照采购清单分别送至指定食堂
5 牛奶类 均有“QS”食品质量标识及提供与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按采购清单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至指定的食堂
6 水果类 新鲜、无杂质、安全(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且质量中等以上,开餐日每日上午8-9点前按照采购清单分别送至指定食堂
7 饮料、副食品(干粮、大盒早餐奶等)类、日用品、调味品、糕点原料、干杂类、等 饮料、副食品、调味品、糕点原料:有“QS”食品质量标识,提供与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按采购清单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至指定的食堂;日用品:提供与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按采购清单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至指定的食堂;干杂类:颜色正常、干燥、无杂质、无异味。
(二)配送详细地址:
序号 区 域 详 细 地 址 备注
1 宾阳供电公司电力大厦 宾阳县宾州镇广源路
2 宾阳县新宾供电所 宾阳县宾州镇新宾大街
3 宾阳县大桥营业点 宾阳县大桥镇
4 宾阳县邹圩营业点 宾阳县邹圩镇
5 宾阳县新桥供电所 宾阳县新桥镇
6 宾阳县思陇营业点 宾阳县思陇镇
7 宾阳县高田营业点 宾阳县高田镇
8 宾阳县黎塘供电所 宾阳县黎塘镇
9 宾阳县洋桥营业点 宾阳县洋桥镇
10 宾阳县甘棠供电所 宾阳县甘棠镇
11 宾阳县武陵营业点 宾阳县武陵镇
12 宾阳县古辣营业点 宾阳县古辣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招标方当地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日9:30时正(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