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景德镇市第六人民医院委托,就其所需红、蓝光治疗仪项目(招标编号:1493-176102104007)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货物名称简要规格描述数量预算金额(元)景购2017B000020001红光治疗仪(进口)详见文件第四章1台466500.00蓝光治疗仪(进口)1台
以上注明进口产品的,属非国家强制性禁止的进口产品可参与采购活动。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新版)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旧版),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证书;
1.7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1.8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函原件扫描件,未提供则视为无效投标。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2月10日起至2017年2月16日23:59前(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