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本溪市明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为本溪市明山区卧龙(牛心台)污水处理厂——污水在线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卧龙(牛心台)污水处理厂——污水在线监测设备采购;
2、建设单位:本溪市明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本溪市明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单位指定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卧龙(牛心台)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4、投资规模:约40万元人民币;
5、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并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7、招标范围:COD在线监测系统2套、氨氮在线监测系统2套、数据采集仪2套、监测站房2套(包含电源、空调、照明、配电箱、空开等)。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应包括设备的运输、使用现场吊卸及搬运、安装、调试、交验等一切相关的内容,并需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为设备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装订在招标文件中,原件投标时携带备查,评标委员会核查时未能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资料及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技术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正本中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单位所投在线监测设备的生产厂家须具有近三年内(2013年至今)该同类行业产品销售业绩且不少于3个,且运行良好。(提供相应证明合同书首页及签字页的复印件)。
8、若投标代表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须含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若投标代表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中须含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
9、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实质性方面失实时,招标单位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0、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9日-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