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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二阶段工程建筑幕墙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哈经开委发改备【2012】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

 本招标项目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哈经开委发改备【2012】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与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二阶段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阶段工程建筑幕墙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二阶段土建工程建筑幕墙施工
2.2    建设地点:开发区哈南第八大道、哈南十九路、哈南第十六大道、哈南十七路围合区域。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4399.62平方米,幕墙面积为18557平方米。
2.4    合同估算价:2064.23万元。
2.5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A01、A02和A04: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7月15日,共105日历天;A03: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15日,共45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以及行业、地方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自有幕墙主要材料加工工厂。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一年在本企业的社会保险证明(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要求:施工员(技术负责人)1人(岗位证以施工员证或技术负责人证为准)、施工员(工长)1人(岗位证以施工员证或工长证为准)、安全员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造价人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人员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并需提供近一年在本企业的社会保险证明(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一个(近五年是指2011年1月1日-申请截止时间,类似工程是指幕墙面积在18000平方米及以上,并且合同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玻璃石材组合幕墙项目,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业绩,每份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网页截图的中标公示。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投标人本企业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两个(近五年是指2011年1月1日-申请截止时间,类似工程是指幕墙面积在18000平方米及以上,并且合同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玻璃石材组合幕墙项目,(每份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网页截图的中标公示。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本条款不得与3.4条款所提供业绩重复)
3.6    具有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及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项目所在地建设安全监察站出具)。
3.7    授权委托代理人要求必须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在投标报名、投标开标环节亲自到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指定地点进行确认并全程参与,任何理由不到场的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负责人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4日至2017年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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