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思林发电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乌江思林发电厂2017年第二季度物资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思林发电厂作为招标人特发布本公告,征集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人在本公告载明报名截止日期后,通知其购买招标文件对本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一、工程概况:
思林发电厂位于乌江中游,坝址位于贵州省思南县县城上游23km,距上游构皮滩发电厂89km,距下游沙沱发电厂115km,距贵阳市317km,距遵义164km,是乌江梯级电站中规模较大的电站。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思林发电厂2017年第二季度物资采购,包括维护材料、维护工具等。
三、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或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母子公司不能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被责令停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需逐条自述以下要求: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招投标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该项目为资格后审,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在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须向招标方提供。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方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参加资格后审: 1、企业状况介绍;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现阶段和过去3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企业自述);
4、证明投标人的其它资料(如果有);
5、投标人提供的其它资质证明文件。
提供的所有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投标单位于2017年02月13日至02月16日8: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