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供热管网路面修复工程监理-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标王 热搜: 海口  海口电厂  东方电厂  钢球  华润电力  试验  输送机  调试  脱硫  起重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饶阳县供热管网路面修复工程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饶阳县供热管网路面修复工程项目已由饶行审【2016】8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饶阳县财政资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供热管网路面修复工程项目已由饶行审【2016】8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饶阳县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饶阳县供热管网路面修复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饶阳县县城
2.3建设规模:对饶阳县供热管网进行路面修复,修复路面面积32595.2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资金来源:饶阳县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监理服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范围:饶阳县供热管网路面修复工程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上证件、证书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注:(1)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不提交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原件,但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对所提交证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2)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2报名时间自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网络宣传 | 招募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