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澜沧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招标采购桑河二级水电站后置式管路支吊架固定系统设备(招标/合同编号:HPLSS22017/E0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一.工程概况
桑河二级水电站位于柬埔寨东北部上丁省西山区境内,电站北距柬埔寨~老挝边境线约70km,东距越南~柬埔寨边境线约200km,上游距斯雷波克河(Srepok)和桑河(Se San)汇合处1.5km,下游距赛公河(Se Kong)和桑河汇合处大约20km。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为75.0m,装机容量400MW,装设8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
电站计划于2017年11月底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2018年12月底机组全部投入商业运行。
电站按“无人值班”设计,本工程按《水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最新版本)的标准,以及创国优工程的要求进行考核。
二.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设备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全电站后置式管路支吊架固定系统,包括规定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以下统称为合同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以及出厂前的预装配、试验、配套、检验、保险、包装、运输至国内交货地点交货、现场开箱验收、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培训服务等。
2. 合同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其它承包商完成。但投标人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技术指导和监督,并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的质量负责,保证合同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
3. 投标人应对买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三、资金来源
云南澜沧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自筹。
四、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投标人若为生产制造企业,则须具有本招标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或产品许可证)或资质证明,且必须是知名品牌的生产企业,其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其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代理的产品必须是知名品牌,投标人应具有被代理企业的有效授权书,且必须是唯一授权(该授权书应授权投标人代表其提交投标文件,回答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谈判、签约并执行合同)。
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能够提交最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金资信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制造、供货和服务能力;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相匹配的制造设备、技术力量,以及足够的设计和实验装备,能按要求的进度实施并全面完成授予的合同。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供货业绩,至少具有总装机容量不少于100MW电站项目的后置式管路支吊架固定系统设备的供货业绩,并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成功经验。
6、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具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
7、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五、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为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全流程线上运行项目,本项目必须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报名,才能获取招标文件及参与投标。
5.1.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2月20日9:00分起至2017年2月24日18:00整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