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2月物资类招标(500kV版纳输变电工程\500kV马金铺(庄乔)输变电工程\澜沧江上游梯级电站送出黄登至新松线路工程-光缆金具)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法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500kV版纳输变电工程\500kV马金铺(庄乔)输变电工程\澜沧江上游梯级电站送出黄登至新松线路工程-光缆金具(具体规格型号见附件一:设备需求表)。
2.2 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2.3交货期:实际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设立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3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未进行登记的投标人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4.投标人需提供市、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5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相关证明);
3.7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申请报名
5.1申请人报名时应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和介绍信署明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所指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申请人未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报名资料,我公司将不予受理报名事宜,于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2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