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救灾储备库光荣院救助站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RMK-2017-1229-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边县救灾储备库光荣院救助站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屏发改发〔2016〕19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屏边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屏边县救灾储备库光荣院救助站综合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屏边县玉屏镇
2.3建设规模:新建1500平方米屏边县救灾储备库光荣救助站综合楼一幢(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投资:约300万元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项目经理要求: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工,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至今)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至少一个类似业绩。
3.3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至今)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业绩。
3.4财务要求: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已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备案资料。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投标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含电子工程量清单光盘),此费用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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