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宁化鸡公岽风电场48MW项目升压站综自设备
四、招标标段名称:升压站综自设备
六、招标范围:1、具体技术要求、规格、数量、交货时间等见技术规范书
2、完成升压站综自设备的制造和运输至风电场升压站交货
七、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宁化鸡公岽48MW风电场工程。
2.本期规模:24台单机2.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48MW。
3.建设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治平乡。
4. 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2014年2月13日列入国家能源局十二五第四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国能新能(2014)83号);2014年12月31日,取得了《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化鸡公岽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函》(闽发改委能源函〔2014〕271号);2016年4月18日,通过福新公司立项决策。2016年4月完成风电机组设备招标,2016年7月完成风机塔筒、箱变招标。
八、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九、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应为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应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上,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最少具有10套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业绩(业绩要有合同证明,并将合同证明作为资格预审资料的一部分提供给招标方)。
10.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2. 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17日至2017 年2月23日 16点整。
3、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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