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计划函(天财采计[2017]28号)的要求,受湖北天琪路面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其所需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及再生设备实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TMGP17-7
二、项目名称: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及再生设备
三、招标内容:采购预算1400万元(具体的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以第三章采购项目明细及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能力及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生产厂家或该产品中国总代理商;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检察机关出具);
5.投标供应商所供产品须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国家3C认证(如需强制性认证的产品);
6.投标供应商必须有近三年独立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
7.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与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资质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加公章装订成册留存):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17年2月17日开始,截止2017年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00时,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