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机采购项目(重招)招标
受云浮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呼吸机采购项目(重招)(招标编号:445300-201701-23010100413-0002)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用途、数量、内容及需求
1、项目名称:呼吸机采购项目(重招)
2、项目预算金额:¥500,000.00元
3、数量: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5、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3.监管部门:云浮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6.本项目所投货物已经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备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开具的专项授权书(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时)(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投标时随投标文件将原件放在正本中。】
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以 公开报名 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17日至2月23日上午08:30-下午17:30(工作时间)。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