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供电局2016年新建配网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对佛山供电局2016年新建配网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佛山供电局2016年新建配网工程计划投资17亿元,包括业扩工程和自动化项目,共有下属五个直属区局作为建设单位,计划2017年6月10日和2017年11月25日分两批出具财务竣工决算报告,每个建设单位需按决算批次单独须出具审核报告。
2.3招标范围:对佛山供电局2016年新建配网工程(计划总投资17亿)的竣工决算审计,具体工作内容:(1)对新建配网工程内部控制、法规执行情况、建设成本和财务收支情况、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进行检查;(2)对配网工程主要资产和工程量进行现场盘点抽查,以确认账实、结算书工程量与实际施工工程量是否相符,现场抽查比例为项目数20%以上,对已进行现场抽查项目的工程结算书进行复核;(3)根据审计情况出具有法定效力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至2017年11月25日前全部完成(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资质要求:经注册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3.3.拟派驻的审计团队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2人及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
3.4.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5.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IC卡;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经注册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7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