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炉尾部烟道声波吹灰器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炉尾部烟道声波吹灰器改造。
在尾部竖井烟道、高再及省煤器出口烟道部位改造声波吹灰器,逐步改善尾部烟道、高再因蒸汽导致部分炉管、防磨护瓦严重吹损及翻转现象及省煤器出口和折焰角区域严重积灰现象,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济可靠。
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2.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2.4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2.5投标人必须具备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保证在接到招标方通知72小时内无条件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乌沙山电厂现场解决问题,直至问题消除。
2.6投标方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施工资质及队伍,项目不允许分包。
2.7投标方具有知识产权专利及质量体系认证。
2.8投标方应至少有1项300MW及1项600MW同类改造工程的成功运行业绩。
2.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